游泳年卡被质疑“搭配”涨价 国信游泳馆称健身为附赠项目
游泳年卡被质疑“搭配”涨价 国信游泳馆称健身为附赠项目
游泳年卡被质疑“搭配”涨价 国信游泳馆称健身为附赠项目
2024年游泳产品价格明细。(来源:国信(guóxìn)会员平台微信公众(gōngzhòng)号。)
信网(xìnwǎng)6月13日讯(rìxùn) 近日,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(yóuyǒng)馆比赛池年(chínián)卡(niánkǎ)产品价格调整引发消费者(xiāofèizhě)质疑。有消费者向信网反映,该游泳馆在今年的产品目录中,取消了颇受青睐的比赛池游泳单独年卡,转而让只需要游泳的消费者办游泳健身“2合1卡”,且价格有所上调,消费者质疑商家此举(cǐjǔ)涉嫌变相捆绑销售(xiāoshòu)。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工作人员告诉信网(0532—80889431),因比赛泳池过滤系统改进、水质提升等成本增加,因此比赛池的游泳年卡价格上调,而健身项目属于免费附赠,并非捆绑销售。
游泳年卡被“搭配(dāpèi)”健身
据消费者(xiāofèizhě)透露,在2024年(nián),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为(wèi)消费者提供单独的比赛池游泳年卡办理服务,价格(jiàgé)为3880元。同时,还设有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1卡。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,比赛池游泳年卡不再提供。消费者若想在比赛池享受(xiǎngshòu)无限次游泳服务,只能选择办理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1卡。
消费者张先生(xiānshēng)对此颇为不满:“我一直在这里办理单独的游泳卡,平时就喜欢(xǐhuān)来游游泳锻炼身体,根本不需要健身服务。现在突然要多花400块钱,‘被搭配’健身服务,虽然钱不算多,但这明显违背了(le)消费者自主选择(xuǎnzé)的意愿。”
游泳馆称(chēng)泳池升级价格上涨
信网查阅2024年青岛(qīngdǎo)国信体育中心游泳(yóuyǒng)馆比赛池产品目录(chǎnpǐnmùlù)发现,除了张先生提到的4280元专属游泳健身卡年卡、3880元比赛池游泳年卡外,比赛池还设有价格2280元的专属30次(cì)游泳健身卡,以及3480元的专属50次游泳健身卡。
针对张先生反映的(de)情况,信网联系到青岛国信(guóxìn)体育中心游泳(yóuyǒng)馆负责人安女士。她解释称,今年比赛池游泳年卡进行了产品优化升级,泳池包括过滤系统改进和水质提升等。出于成本因素的考量,比赛游泳池年卡费用上涨至4280元,健身项目(xiàngmù)只是作为附赠内容,并非(bìngfēi)捆绑销售。
她进一步(jìnyíbù)说明:“过去健身房是可以单独办卡的(de),但目前我们已经将健身房划归到易乐广场单独办卡,场地内剩余的一些健身器材,作为会员的附赠福利免费向会员开放。实际上(shàng)(shíjìshàng),这是消费者的误解,本质上只是比赛池游泳年卡的价格上调,并非捆绑健身售卡。”
不过,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的(de)说法并未得到消费者的认可。张先生认为(rènwéi),这是游泳馆变相捆绑销售的托词。
是否构成捆绑销售要看经营者是否有市场支配(zhīpèi)地位
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比赛池年卡产品价格调整是否(shìfǒu)属于捆绑销售(xiāoshòu)?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车秋峰律师认为(wèi),依据(yījù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(fǎnlǒngduànfǎ)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,判断是否构成捆绑销售需关注两个核心要件。首先(shǒuxiān),要看(kàn)经营者是否具有相关市场支配地位,即该游泳馆在当地游泳服务市场是否具备显著影响力或垄断性优势。其次,要看消费者是否无其他合理选择,若消费者不接受“游泳+健身”的组合销售,就无法获取游泳服务,且经营者无正当理由附加此条件,进而违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并排除市场竞争,这种情况下可认定(rèndìng)为捆绑销售。
“游泳(yóuyǒng)馆称此次为‘价格调整’,健身服务(fúwù)属附赠内容。若消费者仍可通过(tōngguò)其他合理途径购买单一游泳服务,例如选择其他游泳馆,或该游泳馆仍提供(tígōng)单独游泳的短期卡(kǎ)等,即便价格上(shàng)涨,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捆绑销售。但如果消费者仅能通过购买‘游泳健身2合1卡’享受游泳服务,且该游泳馆在当地市场具有支配地位,即便以价格调整为由,仍可能被认定构成捆绑销售。如果消费者认为游泳馆行为属于捆绑行为,可收集(shōují)市场同类服务信息、历史交易记录等证据(zhèngjù),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(tóusù)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”车律师表示。(顾青青)


信网(xìnwǎng)6月13日讯(rìxùn) 近日,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(yóuyǒng)馆比赛池年(chínián)卡(niánkǎ)产品价格调整引发消费者(xiāofèizhě)质疑。有消费者向信网反映,该游泳馆在今年的产品目录中,取消了颇受青睐的比赛池游泳单独年卡,转而让只需要游泳的消费者办游泳健身“2合1卡”,且价格有所上调,消费者质疑商家此举(cǐjǔ)涉嫌变相捆绑销售(xiāoshòu)。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工作人员告诉信网(0532—80889431),因比赛泳池过滤系统改进、水质提升等成本增加,因此比赛池的游泳年卡价格上调,而健身项目属于免费附赠,并非捆绑销售。
游泳年卡被“搭配(dāpèi)”健身
据消费者(xiāofèizhě)透露,在2024年(nián),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为(wèi)消费者提供单独的比赛池游泳年卡办理服务,价格(jiàgé)为3880元。同时,还设有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1卡。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,比赛池游泳年卡不再提供。消费者若想在比赛池享受(xiǎngshòu)无限次游泳服务,只能选择办理4280元的游泳健身2合1卡。
消费者张先生(xiānshēng)对此颇为不满:“我一直在这里办理单独的游泳卡,平时就喜欢(xǐhuān)来游游泳锻炼身体,根本不需要健身服务。现在突然要多花400块钱,‘被搭配’健身服务,虽然钱不算多,但这明显违背了(le)消费者自主选择(xuǎnzé)的意愿。”
游泳馆称(chēng)泳池升级价格上涨
信网查阅2024年青岛(qīngdǎo)国信体育中心游泳(yóuyǒng)馆比赛池产品目录(chǎnpǐnmùlù)发现,除了张先生提到的4280元专属游泳健身卡年卡、3880元比赛池游泳年卡外,比赛池还设有价格2280元的专属30次(cì)游泳健身卡,以及3480元的专属50次游泳健身卡。
针对张先生反映的(de)情况,信网联系到青岛国信(guóxìn)体育中心游泳(yóuyǒng)馆负责人安女士。她解释称,今年比赛池游泳年卡进行了产品优化升级,泳池包括过滤系统改进和水质提升等。出于成本因素的考量,比赛游泳池年卡费用上涨至4280元,健身项目(xiàngmù)只是作为附赠内容,并非(bìngfēi)捆绑销售。
她进一步(jìnyíbù)说明:“过去健身房是可以单独办卡的(de),但目前我们已经将健身房划归到易乐广场单独办卡,场地内剩余的一些健身器材,作为会员的附赠福利免费向会员开放。实际上(shàng)(shíjìshàng),这是消费者的误解,本质上只是比赛池游泳年卡的价格上调,并非捆绑健身售卡。”
不过,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的(de)说法并未得到消费者的认可。张先生认为(rènwéi),这是游泳馆变相捆绑销售的托词。
是否构成捆绑销售要看经营者是否有市场支配(zhīpèi)地位
青岛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比赛池年卡产品价格调整是否(shìfǒu)属于捆绑销售(xiāoshòu)?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车秋峰律师认为(wèi),依据(yījù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(fǎnlǒngduànfǎ)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,判断是否构成捆绑销售需关注两个核心要件。首先(shǒuxiān),要看(kàn)经营者是否具有相关市场支配地位,即该游泳馆在当地游泳服务市场是否具备显著影响力或垄断性优势。其次,要看消费者是否无其他合理选择,若消费者不接受“游泳+健身”的组合销售,就无法获取游泳服务,且经营者无正当理由附加此条件,进而违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并排除市场竞争,这种情况下可认定(rèndìng)为捆绑销售。
“游泳(yóuyǒng)馆称此次为‘价格调整’,健身服务(fúwù)属附赠内容。若消费者仍可通过(tōngguò)其他合理途径购买单一游泳服务,例如选择其他游泳馆,或该游泳馆仍提供(tígōng)单独游泳的短期卡(kǎ)等,即便价格上(shàng)涨,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捆绑销售。但如果消费者仅能通过购买‘游泳健身2合1卡’享受游泳服务,且该游泳馆在当地市场具有支配地位,即便以价格调整为由,仍可能被认定构成捆绑销售。如果消费者认为游泳馆行为属于捆绑行为,可收集(shōují)市场同类服务信息、历史交易记录等证据(zhèngjù),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(tóusù)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”车律师表示。(顾青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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